“我只是,感觉你的研究好像不是很受到大家的认同,所以没打算换个课题?”

“我的课题,不需要那群人的认同,我只是在做我认为对的事罢了。”

灵翊点点头,不理解但表示尊重,这可能就是天才的思想吧。

“也是,大多数人想的都是合群,迎合大众,所做之事也是为了名利,为了钱财,所以能够坚持自我反而是一种不容易的事情呢。

也许现在变成这副模样的根本问题是,出在了你的研究方向上。”

“研究方向?可是有且仅有我,能够让那些人得到更强的力量,得到更长的寿命,这不好吗?”

小主,

灵翊摇摇头。

“这就涉及到生命,这种哲理问题了,你觉得,生命是什么?重要吗?”

赞迪克来了兴趣,似乎想要在灵翊面前证明自己的理论。

“我们是异类,所以看这些人类,和那些人类看猫狗的眼神就应该是一样的,这才是我在人类社会里学到的东西。他们对那些动物也自称为高等生物,那相对于就会有低等生物。

支配关系是与生俱来的,我不觉得这一点有什么可以辩驳的,所谓生命只是一堆物质组织起来的集体活动,如果你说生命不分贵贱,那么那些人类为何又能支配那些猫狗呢?甚至任意决定他们的生死。”

赞迪克确实非常适合做辩论家,至少在灵翊这里,确实无法反驳。

正如赞迪克所说,这就是人类社会的规则,无可辩驳。

穷人看不起没有智慧的普通生物。

有钱人看不起那些穷人。

神之眼的拥有者看不起没有神之眼的人。

甚至学者也可以看不起没有知识的普通人。

比较,高低,无处不在。

那么同等类比,赞迪克这种天才也可以看不起普通人。

而一旦有了高低之分,就会有支配与被支配。

那么更低一等的生物,或者就是人,自然价值就在无限降低。

赞迪克已经站在了大多数人的顶峰,他已经失去了平等看人的力量。

也许这才是他傲慢的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