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3日上午10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的街头,阳光有些刺眼,路上车水马龙。钦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的民警们在钦州市扬帆北大道与永福东大街交叉路口设卡,开展着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他们身着整齐的制服,眼神专注地盯着过往的车辆,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
此时,一辆车牌号为桂N87×××的黑色普通二轮摩托车进入了执勤民警小李的视线。这辆摩托车的行驶轨迹有些异常,时而加速,时而减速,似乎在刻意躲避着什么。小李心中一动,觉得这辆车有问题,于是他果断地示意摩托车停车接受检查。
摩托车缓缓停了下来,骑车的男子是黄识。他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小李走上前去,礼貌地说道:“您好,请出示一下您的驾驶证和行驶证。”
黄识从口袋里掏出一本“驾驶证”,递给了小李。他的脸上带着一丝自信的笑容,仿佛在说:“看吧,我证件齐全。”小李接过“驾驶证”,仔细地查看起来。凭借着丰富的经验,他很快就发现这本“驾驶证”存在诸多疑点,字体模糊、印刷粗糙,和正规的驾驶证相差甚远。
小李皱了皱眉头,心中已经有了判断,但他还是通过系统进行了查询。结果显示,黄识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本“驾驶证”毫无疑问是伪造的。
小李严肃地看着黄识,说道:“黄先生,通过系统查询,你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你提供的这本驾驶证是伪造的。”
黄识听了,脸上露出了难以置信的表情,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大声说道:“不可能!我这驾驶证刚买的,花了不少钱呢,一定查得到的,可能是系统还没录入,你们再查查。”
小李耐心地向他解释道:“黄先生,正规的驾驶证是需要通过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不存在购买的情况。你这本驾驶证是假证,这是违法行为。”
黄识却依然不相信,他的脸上露出了愤怒的神情,双手叉腰,说道:“你们肯定搞错了,我找的人绝对靠谱,这证怎么可能是假的?我一直以为有了这本证就能放心开车了。”
小李看着黄识那固执的样子,心中有些无奈,但还是继续说道:“黄先生,你要明白,购买和使用伪造的驾驶证是严重违法的行为,这不仅会对自己的安全造成威胁,也会影响到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你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黄识的眼神中闪过一丝恐惧,但他还是嘴硬地说道:“我真的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我就是想图个方便,不想去参加考试。我以为买个证就没事了。”
小李摇了摇头,说道:“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不会因为你不知道就放过你。现在,你因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及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黄识听了,低下了头,他的心中充满了懊悔。“我真傻,早知道就不应该这么做了。我就是抱有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发现。”黄识在心里默默地想着。
经进一步调查,确认了黄识的违法行为。最终,黄识因无证驾驶被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1500元罚款;因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被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两项违法行为合并执行,黄识被处2000元罚款,行政拘留20日的处罚。
在被带走的时候,黄识看着周围的一切,心中充满了绝望。他想起了自己的家人,不知道他们知道这件事后会有多失望。“我对不起我的家人,我真的错了。”黄识在心里不停地自责着。
而小李和其他民警们,看着黄识被带走,心中也有些感慨。他们知道,在交通执法的过程中,像黄识这样对法律无知、抱有侥幸心理的人还有很多。他们必须要更加严格地执法,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也要加强对法律的宣传,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这样才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让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能平安出行。
这起荒诞的“驾驶证”闹剧,虽然以黄识受到法律制裁而结束,但它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法律是不容挑战的,任何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逃避法律监管的行为,最终都将受到应有的惩罚。而黄识,也将在拘留所里,为自己的无知和愚蠢付出代价,希望他能在这段时间里好好反思,重新认识法律的威严,以后不再做违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