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女孩指缝间亮晶晶根本没遮住的眼睛,最后也不扭捏,快速的把衣服脱了,换上手上这件。
珊珊偷看到,他的胳膊是两个颜色的,前半截好白啊,小臂那里有一条明显的分界线。
她想起来了。
陈彦之读书的时候很穷,还是个孤儿,他偶尔还要去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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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想到这个穷小子以后会有这么多钱。
不过没关系,她有重生金手指,她以后也会有钱。
珊珊不会做生意,也没有他们脑子好。
她上辈子不愁吃穿,没想过挣一分钱。
更别说记住什么彩票密码股票涨跌。
她只知道再过十年,黄金会翻倍,房价会暴增然后再暴跌,科技时代会有赚不尽的红利。
她选了最不费脑子的那个,买黄金和房子,然后再卖出去。
很符合她米虫的思维。
“走吧,再不回去上课要被处分了。”陈彦之把衣服装进包里,催她。
珊珊又想退缩了,她不想读书,读书好累啊!
但最后还是提起书包乖乖跟着他回去。
不过她心情好了一些,依旧坐在少年的后座,单手拽着他的衣服,另只手拿着出门时顺走的冰淇淋在吃。
不太新的自行车穿梭在大道上,时不时想起一阵来自于它的老式警铃。
还有女孩的碎碎念:
“陈彦之,你学习真好,真聪明,我就很讨厌读书。”
要早起还要做作业,珊珊很烦,但她现在知道了。
不读书的下场很惨,所以这次她一定要好好参加高考,不和沈云峥出国去读那个野鸡大学了。
陈彦之骑的很慢,他感受到风吹过女孩的发梢。
在下坡路上的时候,发丝缠在他的手臂上,酥酥痒痒。
他听见自己狂野的心跳伴随着女孩夸奖声一起蓬勃欲出。
原来,她居然记得他的名字。
无人在意处,少年的嘴角微微勾起。
如同凌汛遇初春,化的悄无声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