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慕锦(第一人称)

等指引着人们无意中发现地下室时,他居然还活着,而且是不择手段的活了下来,看到他身上沾满的血污。

我心思活泛了起来,不顾脏污一把抱住小孩瘦弱的身体,将外套包裹在他身上,不经意间转动视线,果然在他父母脸上看到了当年自己父母脸上相同的厌恶神色。

看吧,我们果然是同一类人。

我心中叹息一声,轻轻道。

从那儿之后,我一直致力于将他变成属于我的东西,一次不行就两次,两次不行就十次,总有一天他早晚属于我,也只能属于我。

只有我们才是同一类人,才能相互理解,惺惺相惜。

等大学毕业后我继承了父亲的公司,靠着无与伦比的经商头脑将公司一举做大做强,并逐步架空父亲手中的权力,最后逐渐蚕食竞争对手,直到成为龙头企业。

这时候我回头去看,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父母都开始看我的脸色行事了,而且父亲居然在外面还有了一个私生子,是一个叫慕峰的沉默寡言的孩子。

我仅仅给了他一点好处,就能让他死心塌地的跟着我做事,还真是愚昧无知。

不过他看我的眼神倒是像极了最开始绑架他的那个丑八怪,那眼神里夹杂着羡慕,嫉妒,占有欲,欲望...十分复杂。

收服了一条忠心耿耿的狗,又搭上了一条据说专门给上流人士服务的特殊行业,经过线人提示,我跟那条捕鱼船的船长搭上了线。

一边建立研究室给那边大量拨款用作鱼人实验,而慕峰就被当成了小白鼠,不过我简单一句话的事,他就乐颠颠了跑去了,连他那个当小三的妈也不要了,该说他忠心还是残忍呢?

另一边逐渐撒网将生活已经一团糟的池麓里网在其中。

眼看着就要把你收为囊中之物,半路跳出来一只半鱼半人的鬼东西,轻易的夺走了你的目光,甚至还该死的怀了它的孩子。

我发誓只要我还活着,总会把你找出来,然后当着你的面把那鬼东西千刀万剐。

只可惜,我是做到了,那东西也死了,世界上再也没有比我对你更好的人了。

但我也被你杀死了,死之前我仍然不敢相信你居然敢对我动手,明明我对你那么好。

真是世事难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