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的灯光,一盏一盏的亮起。
身穿公主裙,宛如一只黑天鹅般蕾哈娜,出现在舞台中央。
而她的身后,不知是被陈昂气的,还是为了贴合歌曲表达的情感。
阿姆迈着王八步,脸上无处发泄的愤怒,甚至声音里都夹杂着怒音,一步步的从后台走来。
一个痛苦纠结,一个无奈挣扎。
两名顶级歌手,将复杂感情中,那种拉扯,那种纠缠态演绎的淋漓尽致。
这一刻,本来还闹腾的观众,都开始冷静了下来:
“虽然米国人傲慢了点,但这样直来直去,好像也不错。”
“确实,我们华国的艺术,尤其是扯上了爱情元素的,都讲一个含而不露,磨叽半天感情一点没推进,反正主打一个拉扯。”
“这歌词都写的口语化,没任何形而上的东西,反正就是大胆爱,大胆做想做的事情,爱恨表达的清清楚楚,这就是米国人的爱情观吧。”
“主要还是唱得好,这两都是顶级歌手,反正现场给我听舒服了,希望之后还能有点惊喜。”
“我记得这歌,是格莱美最好的最佳现场,可我听着,怎么没预想中的炸裂呢?”
“我听得,内心波动也不大,感觉前面5位歌王候选人的冲击了,产生审美疲劳了,越往后出场的如果没有惊艳到压过前面的,就会越显得疲软。”
……
都说人年少时,不能遇到太惊艳的人。
否则余生都无法安宁度过,因为印象太深刻了,往后余生遇到的普通人就再难入眼。
而此刻的在台上倾力演唱的阿姆,就遇到了这样的困境。
前面出场的歌王候选人,都拿出了看家本事,太惊艳了。
音综常理上的‘死亡一号位’,是因为如果大家水平,都只是一般水平,没有能让观众太过惊艳,留下太深刻的印象,那么最先出场的,也最先被遗忘。
所以得票,基本会占尽劣势。
最后出场的那位,唱完就开始投票,留给观众的印象最深,占的优势也是最大的。
可只要出现那种惊艳到让人留下深刻印象的,之后每名歌手出场,观众都会下意识的将歌曲拿来比较。
若表现不如留下过深刻印象的那位惊艳,甚至只是平分秋色,那么观众对这首歌就会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