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松正吃着半夏给弄得小灶肥羊炖呢,突然听到了一声嘹亮的嚎叫,还没等他回过神来呢,就又听到砰的一声巨响,面前的桌案上摆的肥羊炖都好像震了三震。
一抬头,就见到人公输越趴在地上。
好家伙,这离他还有四五米呢,就扑通一下跪在地上硬生生滑了过来,看的乔松一阵的牙疼。
故作镇定的咳嗽了两声,乔松招了招手:“来来来,过来。”
“唉……”公输越麻利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迈着小碎步向着乔松而来。
也难为他的体格,能做出如此显得拘谨的动作了。
半夏很自然的给公输越添了一张席子。
此时已是深秋,正是肥羊贴膘的时候。炖的烂熟的羊肉,什么都不用加,就来一把芫荽,再少来点儿盐,那就是最美味的东西。
出锅的时候以米醋和蒜泥佐之,那就是秋日里最美的补品。
一坐下,肥羊炖的香味就直往公输越的鼻子里钻,惹的他忍不住眼睛直往乔松面前的鼎里瞟。
乔松哈哈一笑,挑起一大块带骨头的肉,用刀将上面的肉给剃了下来:“来,肥的给你,瘦的归我!”
公输越也不客气,笑嘻嘻的将肉接了过来。这家伙也不嫌烫,直接拿手接着:“嘿嘿,让公子见笑了。臣这人没别的爱好,就好一个吃。”
“这有什么好笑的,夫子曰,食色性也。人之常情嘛!”
“公子也读儒家?”
乔松微微一愣:“你倒是观察的仔细。”
“做工嘛,可不得细心一些。”三两下把肥肉塞进嘴里,刚出锅的肉烧烫得他差点儿叫出来,可还是舍不得将其吐出来:“要不然,出了差错可是要命的事儿。所谓慢工出细活,就是这个道理。”
乔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