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此举目的是什么呢?为了让国内的人民知晓法度,并懂得法度的重要性!只有懂得法律,才能够遵守法律!”
姚贾摇了摇头说:“传播法度这件事情,听起来简单实行起来却很困难……”。
蒙毅转向姚贾,纠正道:“廷尉大人这样说有误。困难了就不做么?”
“商鞅说过:‘因此智慧的人才能懂得,无法适用于所有的百姓成为定律,因为并非所有百姓都足够智慧。同样的道理,唯有有贤明的头脑之后人们才可能去明白这些道理,无法将其成为定律;这是因为并非所有人都能理解贤明。’
‘所以,为了能让百姓更好地理解法律,统治者在定规时一定要使其容易明白和了解,要保证其名字合理并使普通人民都能够理解。 ’”
“何况根据我们的秦国法律来说,村长就是负责处理一些小事的官吏,他们应当手持两个一尺多宽的竹制或木材的书条,用于传播法律规定,让百姓知道法律的存在,但因各村镇的情况差异很大,有些村民虽然了解了法律内容,但并未全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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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希望完全知晓秦国法律的渴望犹如大旱盼望雨一般迫切!”
“陛下的这个决定顺应了民心,成全了上天之意,甚至连古之圣贤也不及如此!”
蒙毅话说到最后不忘附赠美言,而冯劫还在坚持:“人性本恶,在全国颁布秦国法典必定会被心怀狡猾的恶徒利用其漏洞加以破坏法典,到时候怎么办?”
扶苏内心默默点着头,虽然冯劫的观点有些道理,但是那种钻牛角尖、挑法律毛病的行为,在他所在的时代并不罕见。
然而不对啊…尽管以法治国家,但是毕竟制定和实施法律的人还是那些拥有权柄之人,他们的人性和道德决定了法纪执行的好坏。所谓的‘讼棍',大都是勾结司法官员的家伙,他们的存在正是法律被曲解乃至败坏的催化剂。
于是他听到了蒙毅爽朗地一笑,随后开口道:
"商鞅曾说过:官员知道百姓明白法律,因此,官员不敢滥用法律触怒民众,民众也不敢违背法令以求法官宽待。倘若官员以不当手段对付百姓,那么百姓便可向法官反映情况;一旦法官将违法的刑罚告知百姓,那么这将会作为对官吏行为的标准警示,让官员知悉。这样的情况下,官员自然不会以不合法方式对待民众,同时百姓也避免触法,保护自身的权益和整个社会的公平性。”
"每一个人明悉法律,官员就不再可以非法待人处事,这是保障平民福利与维持公正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