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县城警力不足,最怕多起案同时间发生!
收起不愉快的思绪,王颖馨继续探讨案情:“6个人都在采油厂上夜班,的确是太巧了,你们之前就没有怀疑吗?”
“这6个人里,最后一位受害者我们前天才通过各种办法找出来,6个人被发现的时间线拉的太长,单独看她们的口供的确没问题,当晚都有同事的证明案发时就在厂里。可是我发现这6个人的人证里包含了她们彼此。”
“我明白了,你怀疑她们联合作案?”
“有可能,但也有可能凶手只是其中一个人,是马沙那个神秘女友。”
“不管怎么样,咱们给她们抛下鱼饵,就知道到底是一条鱼会上钩,还是七条鱼都上钩。”
……
1993年6月3日早晨,荣园小区。
“小颖,这办法能行吗?”
樊敏芝画完最后一个信封上的双头玫瑰,放下画笔,抬眼看向坐在对面的王颖馨。
“行不行,试试就知道了!”
“小颖,你说到底是她们一起杀了谢守梁,还是其中某一个人?”
“答案等到明晚就知道了!”
“如果是联合作案,那余秋红当晚并不在采油厂啊?”
“我是这样分析的,因为她是开早餐店的,所以每天凌晨4、5点就需要起来准备需要售卖的早餐,杀人不需要7个一起上,余秋红既然已经不是采油厂的职工,那在案发的时间内,她就要摆脱嫌疑。所以她们安排余秋红在案发时在早餐铺子里证明自己没有作案时间。”
“那她参与的意义在哪?”
“我查了路线,在余秋红的早餐铺子与废弃水泥工厂之间有一段近道,骑摩托车往返只需要40多分钟,她的任务应该是在5点左右赶到废弃水泥工厂,对谢守梁实施切割下体的刑罚。”
“我想想啊……”樊敏芝蹙紧眉头好一阵思索:“大概能理清思路,可有很多细节的地方还是搞不清楚,比如谢守梁怎么去的废弃水泥工厂?他被杀害之后,凶手又是如何将尸体运到采油厂大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