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神色变化,王颖馨锁定在这里对谢守梁处以极刑的人是余秋红、梁阿敏和李丽娟。
案发当晚李丽娟和梁阿敏一直在采油厂,但是4点50分两人有了出厂记录,当时还没有到夜班的下班时间,出厂原因是梁阿敏突然胃疼的厉害,李丽娟 送梁阿敏回家休息。
由于李丽娟是最后一个被发现的受害者,所以在她被发现之前,她在没有嫌疑的情况下成功为梁阿敏作证。
即便李丽娟最后被警方发现曾受过谢守梁胁迫侵犯,因为她在谢守梁被杀的时候在采油厂,让警方没办法证明她有作案时间。
“余秋红,你应该是案发当天第一个到达这里人吧?你隔壁铺子的老板是在凌晨5点看见你在铺子里准备早餐,其实当时在铺子里的并不是你,而是李丽娟或者梁阿敏,对不对?”
“这你也能猜出来?”余秋红惊讶反问:“你怎么知道的?”
“当天李丽娟和梁阿敏在4点50分离开了采油厂,采油厂到你的早餐铺子骑车最慢25分钟就可以到达,她们离开后第一时间便是前往你的早餐铺。给你作证的隔壁老板他平时就住在店里面,当天他是在凌晨5点20分被门外的吵闹声吵醒,于是打开门查看外面的动静,发现隔壁早餐店余秋红和平常一样早起准备早餐。你平时在准备早餐的时候,都会穿一件红白黑格纹带袖子的长宽围裙,并佩戴棉口罩和帽子,以防早餐里掉落头发或喷溅口水。当天穿着那身打扮的不是你,是她们两人的其中之一。”
余秋红余光扫了一眼李丽娟和梁阿敏:“你还挺聪明啊!这都能猜出来!”
“当天在隔壁铺子门外制造响动的也是她们俩,就是想找证人证明那个时间段你在早餐摊忙碌!然后等隔壁老板返回铺子后,她们俩其中一人立刻赶往这间废弃的水泥工厂接替你完成接下来的任务!在你解决了谢守梁后,你便立刻返回早餐铺子换下替你的人!对吗?”
王颖馨推断当晚余秋红用公用电话联系了谢守梁,约他来废弃水泥工厂见面。所以谢守梁才会回家后不久,又离开了小区开车前往不明方向。
警方查到了当晚联系谢守梁的公用电话所在地,到采油厂和余秋红的早餐铺子都有一段距离。
地点在一家人流量较旺的夜市摊附近的小超市,电话拨出的时间是晚上的12点41分。那个时间段谢守梁刚被王颖馨与樊敏芝“警告”完毕,返回家中。
不过超市老板说打电话的是个身高大概一米八左右男人,当时还买了一包红双喜牌子的烟。
余秋红是个骨架量感大,是个身高有1米74的大高个女人,再穿上鞋至少也有1米77的身高,她只需要在鞋子上动动手脚,伪装一米八左右的男人不成问题。
当晚打电话的根本不是男人,而是余秋红穿上男装后伪装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