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了紫绸不认输,见了红绸不退让,这就叫不守规矩!”
“哈哈,有意思,平民杀手,碰上了平民最强,接下来有好戏看了。”
捕门武举考场上,分野“贵族”与“平民”的,不是背景和师承,而是手腕上的绸带。
紫绸、红绸为贵族,黄绸、无绸为平民。
听到众人的议论,“四二九号”姜达,心中暗道:“萧麦——平民最强?不,我才是平民最强。”
“五七八号”把酒,则斜倚在远离擂台的大树上,专心品尝葫芦里的美酒。
小主,
他根本不关心战局如何,或许是源于绝对的自信,觉得自己定能走到最后,拔得头筹。
至于擂台上的萧麦,听到“葛枭”这个名字,顿时精神一振。
当初重创林渊,彻底断绝他捕门之路的“托儿”,就叫葛枭。
“天涯无处不相逢。”萧麦望着视野内,那一袭血红色的身影,开口道,“久闻其名。”
葛枭扭了扭脖子,又舔了舔自己干涸的嘴唇。
他没说话,但全身暴涨的杀意,就是对萧麦的回答。
萧麦见(听见之见)状,也不再客气,准备让葛枭死个明白。
“多少有志之士,在这个擂台上,被你断送武道;多少无能之辈,因你保驾护航,变成捕门蛀虫。”
“我今日要为他们讨个公道,更要为捕门除害。”
擂台下的众举子,毫无疑问以平民居多,哪怕是戴了红绸的显贵弟子,其实也不满足于紫绸子弟的欺压。
多数人都在渴望公平对决,自然也对戴黑绸的武者深恶痛绝,认为这群人根本不应该出现在这个赛场上。
听说萧麦要教训对方,不由得欢欣鼓舞,有些人甚至忍不住,压低嗓音为萧麦加油鼓劲。
枭,即猫头鹰,可以在身体静止的情况下,脑袋旋转270°。
葛枭亦有这般实力。
他身子不动,脑袋旋转环顾四周,那恶鬼般的恐怖姿态,配合捕猎一般的眼神,瞬间骇得台下鸦雀无声。
最后,葛枭摆正头颅,望向萧麦。
“蛇虫鼠蚁,死期将至。”
听见葛枭放出狠话,萧麦不由冷笑。他心想,单打独斗,葛枭绝不是自己的对手。杀死对方,易如反掌。
忽然,裁判把手伸入箱子,取出第三张号牌。
“壹捌!”
此战,俩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