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 第一次十一月大审判(11)

夏希羽并没有急着开始投票,而是进行了一次演讲。

“今天,在投票前,我需要对整个议程的起因、经过,结果进行尽可能简单的介绍。不过,这次的介绍必须从第一批留美幼童开始……”

在场的众人带着极大的恐惧情绪听完了之后数分钟的内容,当第一批从恐惧之中走出时,他们发现夏希羽已经在做总结了——

“如任何一条不能满足,希羽组研究所将不惜一切代价,在希羽组研究所现有的“应急事态应对工具箱”的范围内,进行有针对性的制裁和恶意反馈(报复),直到相关人员和单位愿意让一切回到正轨为止。”

近十分钟的演讲结束后,夏希羽无视了台下的所有与会者,径直从已经为他开放且严密保卫的出口离开了会场,并回到自己的住处。

接着,经过了长达四个多小时的激烈讨论后,夏希羽以一次震撼人心的演讲为讨论阶段画上了句号。

最终,在夏希羽完成发言后在这天的下午六点五十分形成决议。

在这份决议中,希羽组研究所以联席会议决议的形式,最后一次对外发表了实际上是“哀的美敦书”(最后通牒)的公开信,信中提出的要求包括:

(1)要求停止一切针对希羽组研究所成员的密谋刺杀、下毒、暗害等一切犯罪行为。

(2)在冯琪诺、瓦格纳两人主动提供的涉多起刺杀案件的人证、物证的基础上,要求中科院推动在本会议结束后的一个月内,以“教唆犯”的犯罪嫌疑人为刑拘理由,以“多次犯罪既遂”为加重情节,剥夺华罗庚的一切职务、待遇,并剥夺一切政治权利。

考虑到华罗庚的既往病史,希羽组研究所同意在审判前实际上进行监视居住而非直接关押,并最终在本会议公报公开发表后的半年内进行公开审判。

(3)要求中科院公开华罗庚和关肇直之间自1956年1月1日以后至关肇直病逝前的所有往来信函、文件、报告、论文。

如需要技术支持和资金支持(如有需要),希羽组研究所可以协助出版、印刷成册。

(4)要求中科院及所有相关单位重新审查夏希羽在费马最后猜想问题、模糊数学领域这两方面的成果,进行再次评定,酌情补发在1982年被错误认定获奖资格的“国家自然科学奖”。

(5)要求中科院应当公开组织印刷全无遗漏的完整版《竺可桢日记》并印刷发行,希羽组研究所愿意在相关工作开始时,尽全力提供技术支持(汉字激光照排技术)和资金支持(如有需要),中科院应当确保在1984年12月1日前可以出版、印刷、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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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要求自1983年12月1日起,中科院及其成员完全断绝与“中研院”及其成员的一切公开或秘密联系,最终实际上实现学术上的“一个中国”。